【推荐】履职承诺书三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履职承诺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民主议事,加强服务,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认真接受市民监督;
二、加强社区居民政治思想工作,及时调处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争创无“黄、赌、毒、零家庭暴力”社区;
三、及时办理职责内的居民事务,凡符合条件,手续齐全者,均当日办完;
四、公开、公平、公正办理困难居民户最低生活保障手续;
五、重要节日与平时相结合,走访烈军属、残疾人、孤老、特困户;
六、采取积极措施为居民的`各类健康文明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七、积极开辟社区服务项目,为特困户、下岗职工寻找再就业机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方便;
八、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民、便民、乐民、康民服务,开设健身及按摩设施、
便民工具箱、计划生育用品、绿色网吧、免费网络电话、放心粮油、图书借阅、棋类游戏、居家养老等服务;
九、管理好社区内的卫生,加强治安巡逻防范,落实“四防”措施,创造良好的卫生治安环境;
十、积极开展“文明楼、门、院”、“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评比表彰活动,及时宣传推介社区新人新事,倡导文明新风。
以上是社区居委会对您的承诺!
各位党员、同志们:
感谢上级党组和居委会党员、群众的信任,居委会党总支班子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成功,作为新当选的居委会书记,我决心在党工委领导下,在居委会党员、居民共同努力下,做好居委会各项工作。
在此,我谨代表当选的居委会党组织班子庄严承诺:
一、承诺目标
1、服从组织的安排,坚决执行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与党工委保持一致,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3、建设学习型居委会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
4、改进作风,为居民排忧解难,解决好居民的难点、热点问题,做到公平、公正,严格依法办事。
5、廉洁自律、廉洁奉公,绝不假公济私、贪赃枉法,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6、搞好环境整治,促进辖区安定和谐。
二、承诺实事
1、发展居委会经济,在稳定居委会前辈领导人创立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居委会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发展瓶颈,重点是:建设居委会综合办公楼,我们以此项工作作为本届乃至下届居委会"两委"班子的长期目标任务。
2、加强党组织的建设。
⑴确保各支部有固定的会议场所,将在明年5月份前落实会议、活动场所;
⑵加强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的素质,使党员成为居民的行动模范。
⑶居委会将拿出一定资金为各支部购买报刊资料等;
(4)发展新党员,把居委会中年轻有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青年吸纳到党组织,增加党组织青年新力量。
3、配合开发建设维护居委会居民利益。随着城市化进度的深入,居委会积极配合开发建设,积极做好居民征地、拆迁、还建等工作,同时要做好失地农民培训和就业指导、扶贫帮困等民生政策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居民的利益。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居委会将引导居民开展健康文明活动,以自娱自乐的形式,开展丰富的文化生活。
5、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契机,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环境。
以上承诺,诚请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要求,本人向组织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六、不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
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十、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十一、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欺骗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二、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十三、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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