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股权协议书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二、委托持股标的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________,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股权代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4)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丁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戊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下简称五方)作为借款方向上海 有限公司借款,于 元,并向该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便于明晰甲、乙、丙、丁、戊五方内部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偿约定
如五方中有任一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所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五方中其他任何人替五方中未及时足额还款者(以下简称未还款者)偿还款项或承担责任后,未还款者应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向替其还款方抵偿。
二、抵偿价格
上海后巷贸易有限公司每股作价人民币 元,用于抵偿计算。以上确定每股价格为五方明确约定价格,除非五方协商一致更改,否则不得改变。
三、抵偿时间
欠款者在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超过 天后,五方中任一一方可以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签订之日视为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给还款者,如五方中两个以上的还款者同时要求替欠款者还款,则由最先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的一方取得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
四、补充责任
如未还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作价后不足以偿还所欠款项,不足部分,应当由未还款者其他财产偿还替其还款者。
五、费用承担
五方中任一方为欠款者偿还款项而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后,欠款者不愿意配合在相关机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还款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欠款者承担,如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尚有剩余,则可用此剩余股权再次抵扣以上所述的费用,价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款确定。
六、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七、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五方在本协议上留有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为五方确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向以上联系方式发送的信件、短信等,一经发送便视为送达,如任意一方以上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八、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每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丙方:
地址:
日期:
丁方:
地址:
日期:
戊方: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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