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3-14 16:47:00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精选6篇)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精选6篇)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某个项目开展前,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以努力构建“平安医院”和“百姓满意医院”为总体思路。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医院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医院内不合格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敦促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资格,杜绝非法行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2

为了贯彻落实秦卫发(20xx)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知》(甘卫发监函20xx 361号)和《天水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天水市函20xx 10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活动。

(二)清理整顿超地点、超范围行医,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坚决打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广大患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药店无证“坐堂医”。依法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查处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讲座”等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从业人员;查处助理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独立执业行为和使用无《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的行为。

(三)清理整顿超范围、超地点行医的各种医疗机构。

(四)查处医疗机构超出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以及超出《母婴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许可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行为。

(五)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六)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消毒管理制度的执行、医疗废物的处理、牙科医疗机构落实“一人一钳、一人一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医疗机构在职医务人员违反卫生部“八不准”规定,私自向院外介绍检查和住院病人,私自向院外介绍买药和手术、私自收费、班外行医,未经批准到本单位以外的医疗机构会诊、手术,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私自开业行医或到其它医疗机构行医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以及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其他机构或者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销售药品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医疗机构。

(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

对全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类无证行医黑窝点、美容机构等全面检查整顿,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还要开展一次“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非法行医行为反弹主。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7月15月-20xx年8月31日)。我院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以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业务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效果和整改时限,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 ……此处隐藏3095个字……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使用后是否分类收集、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是否有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步骤及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根据我镇实际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张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加强宣传力度

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社会监督范围。②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3、认真组织实施

①7月31日前,对全镇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②对清查中无《医疗机构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逐一登记,并做好现场监督笔录和限期整改文书。

③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利用超声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期刑事责任。

④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

⑤建立投诉点和举报箱,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6

根据市卫生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医疗市场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卫生(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我处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许可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未变更注册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名称及执业范围发生改变时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服务行为;是否存在利用B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5、医疗废物是否严格分类收集、管理规范、安全处置

(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坚决取缔无证行医的行为

1、重点取缔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3、严厉打击一村多室、一室多点及药店坐堂行医。

4、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进行执业变更而跨专业、跨单位多头执业行为。

5、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治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7月15—31日)

我处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认真查清本辖区内医疗市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为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作好准备。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8月1日—9月15日)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违法行医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查处各类案件,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期间,我处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了解各村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中下旬)

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处医疗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卫生院院长为辖区打击非法行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克服一切畏难、松懈、麻痹情绪,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保证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处医疗服务市场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卫监督发[20xx]131号)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简报形式,报道我处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市医疗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要加强与公安、药监、工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地区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专项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针对我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审批、医务人员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要定期公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处要在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本兼治措施,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我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是否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是否有效解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市场准入和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日常监督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等作为评价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精选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